洪江管理区是湖南省怀化市的一个县级行政管理区,通常简称洪江区,非民政部确立的县级行政区,其行政区域仍属县级洪江市,由地级怀化市直接管辖,其行政机关称洪江区管理委员会,是怀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而非独立一级政府。洪江管理区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区,地处国家中部崛起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桥头堡位置,是怀化市的老工业基地。明朝以来的数百年间,一直为湘西南重要商埠之地,以集散洪油、木材、鸦片、白蜡而闻名于世,素有“七省通衢”、“小南京”、“小重庆”、“湘西明珠”之美称,曾经是湘西南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宗教、文化的中心。洪江管理区东、西、北与洪江市(原黔阳县)接壤,南与会同县毗连,总面积115平方公里,辖4个街道、2个乡。截至2010年11月,全区户籍人口为7.1万人,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7%,余为苗、瑶、侗、回、土家等少数民族。
洪江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